上星期陪客戶的兒子去大安區公所開了一場調解會,


苦主:客戶的兒子簡稱A君與拾荒老人B君


事情的經過大概是A君打工途中為了閃避車輛,不慎撞到在路上推著資源回收車的B君...


導致B君腳掌骨裂,事後A君也很盡責的帶B君去看醫生...最後終於到了談和解的時候。


A君的母親聽B君的鄰居說上次B君被撞,跟對方要了十幾萬才願意和解,還有一次談判


不成,還告上法院,感覺B君應該是實戰經驗豐富。


A君的母親為此壓力大到失眠,一方面要上班,一方面還要瞞著家裡的長輩,擔心長輩會


擔心...,必竟他們都是第一次碰到。


 


調解過程還算順利,聽著對方抱怨了一個多小時,抱怨完之後算是情緒這關已經解決了,


接著就是談價錢了,過程中對於金錢補償的部分先是僵持一陣子,算是心理層面的關卡,


這時大概就快知道雙方能接受的額度了,過了以後就準備把和解書拿出來寫了。最後在


大家都能接受的情狀下和解,和解金額也比客戶能接受的上限少了一萬~馬上幫客戶賺


到一顆電動丸,可惜他不會釣魚,事後客戶也送了一件衣服給天才明~真是感動啊~


 


重點是...


1.事故發生後勇於面對,以後要談也會比較方便,至少也展現出負責的態度與誠意。


2.30天後記得去申請道路交通事故初步分析研判表,以利釐清責任。


3.如果有買任意險,記得通知產險公司來參與調解。


4.收入證明跟診斷書、收據最好一併附上。


5.強制險不是只有受害者可以申請,需要注意和解書內容是否有特別附註,不然你受傷


看診的錢卻被肇事者領去花,這可是會很悶的~


6.最重要的一點......這不是天才明的服務範圍,這是屬於情意相挺的部分...。


 


個人心得,僅供參考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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